寒假、春节将至,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及会议安排,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现将秋季学期寒假及春节期间校园安全有关工作提示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明确具体放假离校时间
根据《贵州省大中小学校2025-2026学年度校历》安排,义务教育1—8年级寒假放假时间为2026年1月24日,义务教育9年级放假时间为1月31日;普通高中1—2年级放假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3年级为2026年2月7日;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1—8年级执行,中职学校放假时间参照普通高中1—2年级执行。各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放假,不得擅自推迟和提前放假。
二、做好学生离校交接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放假前要加强与家长(监护人)沟通,共同商讨寒假学生离校事宜,切实做好学生(幼儿)离校交接工作。原则上要求监护人到校(园)接护学生(幼儿)离校,对确有客观原因监护人不能到校接护的,要求监护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班主任联系,了解学生返家途径,研判学生离校返家风险,无风险后方可放行,并要求监护人通过家校群、电话等方式及时反馈学生返家情况,确保每一名学生安全返家。对监护人未反馈已离校学生返家信息的,学校要及时主动与监护人联系,了解学生返家情况。对返家后独立居住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沟通,由家长委托临时监护人,学校主动报告居住地村(居、社区)并做好关心关爱工作。
三、做好校园隐患治理工作
各校(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摒弃“一放了之”的心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学生、学校安全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本着“放假不放安全”的原则切实做好寒假、春节及省“两会”期间学生、学校安全工作,为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和全国两会召开做好安全保障。一是在寒假放假前针对校舍(含附属设施)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交通安全、地质灾害、危化品储存、电气线路、特种设备、监控系统及校园周边等领域开展一次全覆盖大排查,列出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利用假期学生不在校时间进行有效整改。二是强化食品安全,放假前要做好剩余食材清除、食堂卫生清扫、学生餐费清算等工作,在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前,食堂不得出现余留食材(食品)。三是各校(园)要成立寒假、春节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做好节假期间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岗,保障假期校园安定、春季学期开学顺畅。
四、强化安全教育管理
(一)开展一次集中家校安全教育。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通过班会、校会、家长会等,以案例分析、观看视频、现场授课等形式,围绕冬季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一氧化碳中毒、防电信诈骗、防校园(外)欺凌、防性侵害、防传染病、防拥挤踩踏、防低温凝冻、防火灾(森林防火、野外用火、烟花爆竹燃放、电气线路防火等)、旅游安全等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图文并茂向学生传授安全知识,向家长提示安全监护常识和责任,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护能力,增强家长监护意识。着重向家长宣传未成年学生严禁进入游戏厅、歌舞厅、台球厅、KTV、酒吧、网吧、棋牌室等经营性娱乐场所,禁止未成年人在无家属带领或陪同的情况下私自或与其他未成年人、陌生人、网友等进入酒店、旅馆、民宿等。
(二)发放一封寒假、春节告家长书。放假前,各校要通过家长群宣传、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书)等形式,将安全提示内容告知每一位家长,明确家长在假期间对孩子的监护责任。督促家长加强对学生在假期间的行为监管,特别是对孩子的行踪要做到“四个知道”,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重点提示家长做好溺水、用火用电、电信诈骗、自然灾害、中毒、旅居、交通(含水上交通)、欺凌、性侵害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如仅发送纸质信函的要确保学生监护人能收阅(学校留存回执),发班级家长QQ群、微信群等没有回复的,班主任要追踪联系,确保每一个学生监护人知晓,形成家校联合育人合力。
(三)开好假前“三个”会议。根据假期安全工作特点和安稳工作安排,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开好三个重要会议,对寒假期间学生、家长、教师各自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安排部署:1.开好家校沟通协作会。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根据学校实际,在放假前通过现场集中、网络直播等形式开展一次假前家校沟通协作会。一是让家长知晓学校放假、收假时间安排,知晓学校对学生假期的生活、学习等的安排部署;二是指导家长假期落实好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责任,提示家长假期间学生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监管教育方法;三是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避免在寒假期间让子女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等“填鸭式”学习,引导家长们鼓励孩子多读书看报,陪同孩子多参与周边具有探索性、实践性、创新性的活动,培养孩子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四是提醒家长关注学生放假、开学时间,做到无缝对接,确保学生安全离校、按时返校;2.开好教职工会。放假前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召开一次寒假、春季教职员工工作会。一是总结本学期安全工作情况,部署假期家访、作业布置、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值班值守等方面的工作,特别要注重提醒教师要科学合理布置书面作业,严防因作业负担引发意外事故;二是开展《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及防灾减灾、用火用电、教职工岗位职责等的学习,增强教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对风险隐患识别能力。3.开好学生离校安全教育会。放假前,各校(园)按照“1530”教育机制组织召开一次学生安全教育会,强调日常自护自救安全常识,特别是火灾、欺凌、性侵、溺水、中毒、交通、自然灾害等伤害的防范自救常识和假期间作息、作业、手机、网络、社交等方面的自律自护安全知识。
(四)假期中开展一次家校活动。为保障春季学期学生全勤归校,假期间各校要科学安排时间,通过现场走访、电话、微信等方式多形式针对留守儿童、单亲、孤儿、残疾学生、心理异常学生等特殊群体进行全覆盖走访。一是利用走访了解学生寒假及春节生活状况,及时发现风险问题并有效管控;二是提醒监护人(含临时监护人)持续履行好法定监护责任,强化学生使用手机、网络的监督管理,严防学生沉迷网游,确保监护不缺位。三是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学生学习成绩,合理规划学业生涯,特别要提醒“小中高”毕业班学生家长要高度关注子女的心理变化,不过重向学生施加学习压力。
(五)持续开展假期、春节期间安全提醒。假期间,各校(园)要持续关注学生动态,及时掌握学生安全情况。可通过家校群、学校公众号等开展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提醒,绷紧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责任这根弦、筑牢安全防护这堵墙。
(六)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和警示教育,促进学校保护责任落实。放假前,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开展《强制报告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让教师深刻认识到履行强制报告是落实学校保护的具体体现,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一是新学期开学前,各校(园)要成立以校(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强制报告工作小组,明确具体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及校内具体报告联络人,将强制报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建立校内发现、核实、报告、跟进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强化学校保护机制的高效运行,促进强制报告义务的有效落实。严禁以任何形式的学校内部处理或家校协商等替代法定报告义务。二是各校(园)在专题学习培训中,要将我市未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两起典型案例(见附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教职员工设身处地进行深入剖析与反思,进一步增强教职员工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责任意识。同时,各校(园)要将强制报告制度纳入新入职教职员工入职培训、在职教师年度培训、师德师风建设的必修内容。三是各校(园)在放假前要开展一次针对强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应报未报、迟报漏报的线索,对发现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并对发现的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四是在新学期开学前,各校(园)要建立未成年学生伤害信息通报和协同处置制度,明确专人与公安、检察、卫健等部门的协作,确保一旦发生或疑似发生侵害案件,教育部门能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事发学校能及时派出专人配合司法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心理干预、隐私保护等工作。
五、谋划春季学期安全工作
2025年寒假假期较短,各校(园)要充分利用好有限的寒假时间,及早谋划新学期安全和开学保障工作,特别要做好学校软硬件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教学设施设备的短板补齐、维修维护和更新等工作,确保新学期隐患整治到位、设施设备保障到位,保障新学期安全、顺利开学。
六、强化值班值守工作落实
寒假期间各校(园)要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不得安排一线教师值班)。各校(园)要科学合理安排值班人员,明确值班工作内容,落实好领导值班、出入登记、巡逻、请销假等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事故紧急信息报送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严禁离岗脱岗,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并将值班表张贴于门卫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