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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教育局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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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结合兴仁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清单,全面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全员必学)

1.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文献:《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深学核心要义、实践要求。

(二)党内法规必学清单

1.根本遵循:《中国共产党章程》;

2.组织法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

3.领导法规:《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政法工作条例》《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农村工作条例》;

4.监督保障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廉洁自律准则》。

(三)国家法律必学清单

1.宪法及核心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立法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

2.行政法律体系:《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

3.民事刑事法律:《民法典》《刑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反有组织犯罪法》;

4.高质量发展相关:《预算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科学技术进步法》。

(四)个性普法内容(教育系统专属)

1.教育领域核心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前教育法》《学校安全条例》;

2.教育专项法规规章:《教师资格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3.教育履职重点法规:招生入学、控辍保学、学籍管理、校园安全、师德师风、校服采购、教辅征订、经费管理、食堂管理、信访维稳等领域配套法规政策。

二、普法对象

(一)内部普法对象

1.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含领导班子、各股室工作人员);

2.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中职学校)校(园)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全体教职工;

3.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

(二)外部普法重点对象

1.服务对象: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学生家长、监护人;

2.管理对象:民办学校举办者、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教育相关市场主体;

3.协作对象:乡镇(街道)、政法、公安、司法、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相关人员。

三、普法目标

1.政治目标:教育系统领导干部、教职工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宪法法律至上观念,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履职目标:领导干部、行政人员熟练运用行政法、教育法规范招生、许可、处罚、采购等行政行为,依法行政、程序正当、权责统一,杜绝违规决策、违法履职。

3.治理目标:教职工全员掌握《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规范从教行为、依法执教,提升校园矛盾纠纷、学生伤害、信访诉求法治化化解能力。

4.育人目标:青少年学生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犯罪等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校园氛围,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5.机制目标:健全教育系统普法长效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将法治融入教育管理、教学、安全、后勤全流程。

四、工作计划(2026年度)

(一)第一季度(1-3月):启动部署+集中学习

1.制定印发《兴仁市教育局2026年普法工作方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计划》,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完成:1月底)

2.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宪法,开展1次集中研讨(责任股室:办公室,完成:2月)

3.组织局机关干部、学校校长开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邀请司法、法律顾问授课(责任股室:教育股,完成:3月)

4.开展“宪法宣传周”“开学法治第一课”,组织各校上好法治课、开展宪法晨读(责任股室:教育股,完成:3月)

(二)第二季度(4-6月):分层推进+专项普法

1.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月:组织学习组织法规、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准则,开展党纪法规知识测试(责任股室:人事股,完成:4-5月)

2.教育执法专项普法:针对民办学校审批、校外培训监管、违规办学查处,开展《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培训,规范执法流程、制作执法指引(责任股室:教育股,完成:5月)

3.师德师风+依法执教专项:组织学习《教师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开展以案释法(典型违规从教案例)警示教育(责任股室:人事股,完成:6月)

4.校园安全法治宣传:联合公安、司法开展防欺凌、防性侵、防溺水、交通安全、禁毒法治进校园活动(责任股室:安全股,完成:4-6月)

(三)第三季度(7-9月):重点攻坚+实践运用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局班子、学校校长参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教育、行政、民事)闭卷测试,纳入年度考核(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完成:7月)

2.招生入学、控辍保学专项普法:学习《义务教育法》《控辍保学工作条例》,向家长、乡镇宣传入学政策、控辍法律责任(责任股室:教育股,完成:8-9月)

3.民法典进校园:开展“民法典与青少年”主题活动,讲解民事权利、侵权责任、校园伤害处理等内容(责任股室:教育股,完成:9月)

4.法治副校长履职培训:召开全市法治副校长工作会,明确普法职责、开展业务培训(责任股室:教育股,完成:8月)

(四)第四季度(10-12 月):总结提升+长效巩固

1.经费、采购、后勤法治培训: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规范校服采购、教辅征订、经费使用(责任股室:计财股、营养办,完成:10月)

2.信访、行政争议化解普法: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信访工作条例》,提升依法处理群众诉求、化解行政争议能力(责任股室:教育股、安全股,完成:11月)

3.普法成果展示:开展教育系统法治知识竞赛、法治征文、法治手抄报评比,打造校园法治文化阵地(责任股室:教育股,完成:11-12月)

4.年度总结考核:梳理普法工作成效、问题,形成总结报告,将普法情况纳入学校、股室年度目标考核(责任股室:局办公室,完成:12月)

(五)常态化工作(贯穿全年)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每季度至少1次专题学法,全年不少于4次;

2.干部职工学法:每月1次集中学法、个人自学,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平台完成学法积分;

3.以案释法:结合教育行政处罚、学生伤害、师德违规等典型案例,每季度发布1期以案释法案例;

4.法律六进:推进法治进机关、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进乡村、进培训机构;

5.平台宣传:利用教育局官网、公众号、工作群、校园宣传栏、家长群推送法治知识。

五、责任部门和联系方式

牵头责任部门:兴仁市教育局办公室

协同责任部门:教育股、人事股、安全股、计财股、营养办

联络员:冯仕江

联系电话:0859-62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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