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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教育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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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 三项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国务院及上级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年度报告制度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5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执法工作数据

2025年度,我局严格依照教育领域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重点围绕民办教育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校园安全、教育收费、招生秩序等领域开展监管与执法。

(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全年未发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一般行政执法案件。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无因教育行政执法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情形。

(三)执法案件评查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无行政执法案卷,未发现执法程序不规范、适用法律不准确等问题。

二、执法人员情况及培训情况

(一)执法人员基本情况。我局现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6名,均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人员配置满足教育行政执法及日常监管工作需要。

(二)教育培训情况。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司法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法治培训、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三项制度专题学习等,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三项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执法公示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等渠道,依法公开教育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方式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执法行为公开透明。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对行政检查、日常监管、调查核实等执法活动,通过文字记录、影像记录等方式进行全程留痕,确保执法活动可回溯管理,规范执法流程,防范执法风险。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明确审核范围、审核责任和审核流程。凡属重大执法决定,均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决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全年未作出需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深化三项制度落实,不断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

(二)加强执法人员常态化法治培训和业务练兵,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健全教育行政执法与日常监管衔接机制,提升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

                        兴仁市教育局

                         2026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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