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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2025年中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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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与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构成部分,在培育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就业创业进程中占据关键地位。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响应黔西南州教育局对中职招生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兴仁市职业教育的实际发展状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旨在扩大中职招生规模、提升招生质量,助力兴仁市职业教育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一、组织机构

为全力保障2025年中职招生任务圆满完成,特成立兴仁市 2025年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金孟雄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黄国忠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胜广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重庆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发展中心主任

肖吉伟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市教育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员:郭仕友市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人

市教育局教育股干部

季兴龙市职校支部书记、校长

  市职校支部副书记、副校长

赵福友市职校支部委员、副校长

邹诗远  市职校支部委员、副校长

林金祥  市职校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

各初中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教育局教育股,黄国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协调各部门关系,推动招生工作有序进行。郭仕友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承担招生工作中的教育业务指导与协调。范伟同志负责职业教育相关政策落实及招生业务对接,协调各初中学校与兴仁市职校之间的招生工作衔接,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及问题,确保中职招生工作高效开展。各初中学校校长,负责本校学生的中职招生动员、宣传及生源输送工作。

二、招生任务

兴仁市2025年九年级毕业生8267人,黔西南州教育局下达兴仁市中职招生任务为3300人。其中,兴仁市民族技术职业学校招生任务为1300人,剩余任务需统筹完成市内中职、州内中职(含技师学院招生)、州外中职的招生工作。各初中学校应依据学生实际情况,积极动员,确保生源合理分流至各类中职院校。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中职招生宣传。市职校需精心构思招生宣传方案,制作详细且吸引人的中职招生简章。充分利用抖音、QQ、微信等热门媒体平台,发布学校办学特色、专业设置亮点、教学管理优势、国家助学政策详情以及学生升学与就业的良好前景等内容。同时,制作宣传视频,展示职校教学实践场景、学生作品成果等,以生动形象的方式呈现职业教育的魅力,营造浓厚的中职招生氛围。组织教师团队深入各初中学校开展宣传讲座,讲座内容涵盖职业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就读中职学校的优势以及本校的专业特色与就业保障等。在讲座过程中,设置互动环节,解答学生及家长的疑问,增强宣传效果。

(二)压实中职招生责任。各初中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中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招生指标任务精细分解至各毕业班班主任。班主任需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兴趣爱好及职业倾向,进行一对一的沟通指导,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完成本校的中职招生任务指标。各初级中学应积极主动配合市职校的招生工作,在2025年4月1日前,安排合适时间邀请市职校教师团队入校进行职业教育宣传。市职校要选派工作责任心强、耐心细致且经验丰富的教师负责招生宣传工作,并提前精心准备丰富详实的宣传资料。

(三)科学引导职业规划。各初中学校应开设专门的职业规划指导课程,邀请市职校专业教师或行业专家授课。课程内容包括职业市场分析、不同职业的发展前景、中职专业与职业的对接关系等。通过案例分析、职业测评等方式,帮助学生找准自身职业方向,把握职业机遇。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教师应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职业生涯规划。深入剖析学生的优势与不足,结合中职学校的专业设置,为学生提供合理的专业选择建议,增强学生对职业教育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四)做实中职控流工作。市职校要建立健全有效的学生控流机制,从教学质量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学生关怀服务等多方面入手,稳住招进来的学生,防止流失。例如,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学的实用性与趣味性;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增强学生的归属感;建立学生心理辅导中心,及时解决学生的心理问题。各初级中学在中职招生工作中,要认真做实做牢印证资料,确保招生工作的真实性与规范性。各初中学校需在2025年9月15日前,将就读各中职学校的学生花名册(详见附件2)以及各中职学校出具的就读回执单,上报至市教育局教育股范伟处。

四、招生秩序

(一)规范招生程序。各招生学校若计划在兴仁市开展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宣传工作,需提前向市教育局提交备案申请,经市教育局严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后续宣传活动。只有持有市教育局签署同意的介绍信,方可被允许进入学校进行招生宣传。各初中学校严禁擅自让未经备案的市外中等职业学校进入校园开展招生宣传活动。严禁任何学校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市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等费用。市教育局将加强对招生收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执行招生规定。各初中学校要坚决抵制各类违规招生行为,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即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使其不要轻信社会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

(三)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为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市教育局特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电话为:0859 - 6214479,举报邮箱为:1186679687@qq.com 。各生源学校须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以显著方式公开违规招生监督举报方式,积极配合做好监督举报工作,确保中职招生工作在公开透明、风清气正的环境中开展。

(四)严格落实“八个严禁”规定。对在中职招生工作中涉及有偿招生宣传、索取推荐生源回扣费、从事非法中介招生等违规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市教育局将秉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全力维护中职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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