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是:首页 » 网上服务 » 便民利企服务 » 义务教育 » 义务教育

兴仁市教育局教育保障学生资助工作提示

  • 字体
  • | 打印本页 |  关闭本页 |

为做好我市教育保障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所有困难学生享受教育资助政策,现就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工作规范化

按照国家、省、州学生资助工作要求,各学校要成立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配齐专职工作人员,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资助管理干部队伍,专门负责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普通高中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和免学费、中职奖学金资助、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和催收,以及学校资助、其他社会资助等工作,确保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

二、严守精准资助,确保不错不漏

一是各校要根据相应学生资助政策和资助对象,精准排查2023秋季学期的“六类”(包含脱贫和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城乡低保学生、残疾学生、特困救助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和2024年春季学期的“十三类”(包含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重点保障困难学生应助未助情况,保障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不漏一人获得资助;进一步核实学生家庭情况,财政供养人员子女非特殊困难情况不能资助。对于因学校未利用全国资助系统数据和上级下发的特殊困难人群数据与在校学生进行充分比对核实造成的漏资助,由相关学校及时筹集资金补发相关资助,造成错资助的由相关学校追回资金并退回国库。二是各校要排查转学生的资助落实情况,并主动对接已转入(或就读)学校,确保学生资助必须落实到位,避免造成重复资助或漏资助。三是各校要对纳入新增防贫预警监测对象台账的农村学生,落实相应学生资助政策,杜绝出现“因学返贫”问题。四是各校要统筹政府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等资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应助尽助。学前、中职、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提取一定比例的事业收入用于困难学生资助、减免或奖励等。五是各校要核准2024年秋季学生资助上级下拨资金数、学生资助名单和银行打款等相关信息,在2024年10月底前完成2024年秋季学期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

三、强化系统运用,确保资助数据准确

一是各校要充分运用上级下发困难人群数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等多渠道认真比对核实困难学生数据,确保各类学生资助数据底数清楚,特别是“十三类”重点保障学生信息和资助情况数据清楚准确。资助资金发放完成的同时,要将资助情况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系统”,不能录入的要充分利用资助系统补录功能,确保全部学生资助数据“应录尽录”“应审尽审”,做到系统内资助数据与实际相一致。对资助系统内未能获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逐一核实未获资助的原因,并将未获资助原因录入资助系统。二是各学校要统一完善建立校级学生资助台账,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精准建立镇、村两级学生资助台账及辖区学校所有学生资助台账,市教育局在此基础上建立市级学生资助台账,为落实学生资助全覆盖、数据比对筛查提供基础保障,确保真实准确,经得起督查检查。

四、强化宣传监管,确保群众可感可及

各校要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通过发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资助资金发放告知书等方式,保障每一名学生及家长知晓学生资助政策和资助资金发放情况。要及时回应解答学生及家长的反映、咨询和诉求,确保“一对一”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度,确保群众可感可及。

五、做好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真实规范

资助档案是真实反映资助政策落实的重要资料,需要进行长期保管。每学期资助发放后,各校要按照《兴仁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分学段、分学期规范收集和整理档案,分类装订档案成册,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六、定期督察调度,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各股室、各中心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学校资助工作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有滞拨、欠拨、错拨、虚报、套取、截留、克扣、挪用、冒领学生资助专项资金情况的,通过督办、约谈、通报等方式,严肃责任追究,对在要求时限内落实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提请相关部门进行追责问责。

分享: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相关信息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