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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教育局关于调整非寄宿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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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冬季的临近,白昼时间逐渐缩短,为保障中小学生有充足的休息时间,同时结合教学实际情况,现将非寄宿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调整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范围

20241021起,至2025118日止。非寄宿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调整课后服务时间为17:45分结束。

二、相关要求

(一)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课后服务结束时间执行,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上下学时间。合理安排教学活动,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同时要注重提高课堂效率。

(二)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在冬季天黑较早时段,要引导学生注意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

(三)通过家校社协同育人平台告知家长知晓学校课后服务时间的变化,合理安排孩子的接送时间,确保孩子的安全。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作息调整,保障孩子在家有充足的休息时间。

(四)其余学校严格按照兴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开展教育教学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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